天台山景区事件营销:通缉犯逃到天台山一年多看大瀑布……

时间:2024-09-24 08:42:05
中国事件营销网
被列为网上通缉犯的广东男子李某案发后逃至外省,躲进深山一年多来,他住过窑洞,吃过野果,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。
近日,因为卫星电视上的一段“天台山瀑布”宣传片,寂寞一年多的李某心动了。5月末,他踏上了前往天台山的“观光之旅”,却没想到“隐居生活”戛然而止……
 

天台山大瀑布。许银炜;摄

天台山大瀑布。许银炜;摄

天台山大瀑布。许银炜;摄坐牢出狱后不久又犯了事
今年49岁的李某,广东阳山人。2002年,他曾因参与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被广东警方逮捕,判了重刑,2018年初刑满释放回家。
出狱后,李某回到老家,谋了份工作,当起了一名山林养护员。期间,他认识了同在林场打工的范女士,两人在生活中互相照顾,一来二去生了情愫,不久后就确定了男女关系。不过,李某并没有告诉范女士,自己坐过牢的事实。
直到2018年8月初,范女士从朋友那儿了解到李某的过去,心灰意冷的她,明确了自己的态度,表示不想再与其继续交往。再三挽回下,范女士仍是态度坚决,李某一时恼怒,企图“霸王硬上弓”,却遭到了对方的剧烈反抗,强奸未遂。案发后,李某深知自己再次触犯了法律,于是收拾行李,离开了广东。
随后,广东警方以涉嫌强奸犯罪为由,批准李某刑事拘留,并将其列为网上在逃通缉犯。

天台山风景点发现疑似逃犯
被通缉的李某,一路西行,辗转来到广西贺州的一座深山里,替人打工从事种植业,一待就是一年多。大山里信号差,工作之余,他只能靠接收卫星电视节目,来打发时间。
前段时间,李某在电视上看到了介绍天台山风景区的一段宣传片。飞流直下数百米的大瀑布,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。初夏,正值游山玩水的好季节。再三犹豫后,李某决定冒险出趟远门,坐车去仰慕已久的天台山风景区,实地观光一番。
联系好顺风车后,5月26日,李某从广西出发,花了1天时间,千里迢迢赶到台州市天台县,开启了“寻梦之旅”。谁知,他的旅程刚开始,就梦碎了。
李某到天台后的第二天早上,台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大数据巡查工作中,发现疑似“李某国”的男子,现身天台县。民警立即把这一线索,传给了天台县公安局的相关部门。接到线索后,天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,立即着手展开调查。通过进一步的分析研判,确定出现在县域内的该名男子,正是网上在逃犯李某。

 
他称已梦圆多年的旅行梦
当天下午3时许,天台城区工人西路与栖霞路交叉口,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,被早已守候在此的警车逼停。轿车后座上的这名中年男子,正是潜逃了一年之久的李某。看到民警从警车下来,躲在轿车内的李某表情平静。随后,面对审讯室内民警的讯问,李某很快便承认了自己一年前的犯罪事实。
“天台山上地势复杂,又有悬崖峭壁,在山区内进行抓捕是不合适的。当天是星期三,景区内还有部分游客,我们不想打草惊蛇,以免造成惊吓。”一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当天约8点左右,李某就搭乘私家车往天台山景区驶入。由于李某有健康码,进入景区时又佩戴了口罩,一时间没有引起工作人员的警惕。
 

据李某交代,此前他在大西北服刑期间,曾和一名来自天台的狱友有过短暂交流。天台狱友向他谈起天台的美景时,总是眉飞色舞,听得他一脸羡慕。出狱后,他一直幻想着,有朝一日能身临其境,好好体验一番天台山的旖旎风光。
“这里的风景真是美啊,圆了我多年以来的心愿,此生无憾了。”李某说,尽管他只在天台待了半天,但还是对这里的风光感受深刻。“当然,他免不了要对自己未来的处境担忧,还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。”一名办案民警告诉小时新闻记者,5月31日,李某已被外地赶来的广东警方押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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